目前位置: 彰化縣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會首頁 > 最新訊息 > 會務(講習)通知 > (中區國稅局) 113年度菸酒稅選案查核作業輔導期間至113年3月31日止 | 回上一頁 |
(中區國稅局) 113年度菸酒稅選案查核作業輔導期間至113年3月31日止
代轉中區國稅局113.02.17中區國稅銷售字第1130001822號函
主旨:113年度菸酒稅選案查核作業即將開始,輔導期間自113年3月1日起至同年3月31日止。
說明:
一、為避免產製廠商不諳菸酒稅法相關規定,致未依規定報繳稅款,特蒐集彙整編制「菸酒稅違失態樣檢查表」、「菸酒稅廠商各項申報書自我檢查表」,請把握時效,於旨揭輔導期限內,自行檢視帳證及是否已依規定報繳,若因疏忽致短、漏報菸酒稅,凡屬未經舉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自行補申報並加計利息補繳所漏稅款,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二、有關菸酒稅申報等相關事宜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中區國稅局所轄各分局、稽徵所菸酒稅承辦人,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相關附件內容請至公會網站公會首頁 > 檔案下載 > 稅務相關訊息下載區 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