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彰化縣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會首頁 > 本會沿革  回上一頁
一、法源依據:
 
本會係成立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七日,依據立法院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四日所三讀通過,並於同年六月二日由總統公佈實施之記帳士法,授權財政部於九十四年三月十一日所頒佈之「依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內容明訂,符合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得籌設公會之規定籌組成立。
 
二、本會成立:
本會成立係由本會前身「彰化縣稅務會計記帳代理業職業工會」主導,於94年3月23日由該會常務理事蔡沼玲發起籌組,計有發起人李鴻銳、郭福仁、莊志乾、石麗華、蔡錫金、王秀琴、汪淑珠、林淑琴、李文惠、楊惠瀾、蔡佩秀、謝阿定、曾士哲、林淑貞、邱芳眉、施玉梅、劉翠分、陳玉芬、詹雅琬、蘇惠瑛、王麗瓊、施秀靜、吳方藍、施秀珠、黃丕顯、張維堯、許柏芬、蘇瑜倩、洪瑞謀、葉甘杏、莊士林、林幼莉、李岱樺、陳秋桂等三十五人。另於94年4月14日召開發起人會議暨第一次籌備會,於發起人會議中推選:蔡沼玲、李鴻銳、莊志乾、林淑琴、郭福仁、莊士林、蔡錫金、謝阿定、曾士哲等九人擔任籌備委員,並於第一次籌備會中公推蔡沼玲擔任籌備會主任委員,通過本會章程草案、會員入會申請手續等議案。隨後於94年5月17日召開第二次籌備會議,分別通過本會入會會員資格審查、年度工作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表、理、監事選舉辦法及成立大會工作等議案。決議擇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七日,假彰化市桂都國際美食館,舉行本會成立大會,為本業全國第一個成立之公會,會中通過本會組織章程並選舉出蔡沼玲、莊志乾、林淑琴、郭福仁、王秀琴、莊士林、汪淑珠、曾李桂蘭、昌香吟等九人為本會第一屆理事。李鴻銳、李文惠、林淑貞等三人為本會第一屆監事,同時通過本會年度工作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等議案,並隨即召開第一次理事會及監事會,分別選出蔡沼玲為第一屆理事長、李鴻銳為常務監事,並於民國95年6月16日由彰化地方法院核發本會登錄法人證書(證號為95證社字第10號),正式取得法人資格,截至九十五年6月30日止,共有會員288人。
 
三、本會前身:

記帳及報稅代理業係我國早年因應國家經濟起飛、中小企業蓬勃發展,為協助廣大中小企業處理帳務及稅務而產生之行業,業者們憑藉專業素養、合理收費及親切的服務,獲得中小企業完全的信賴,代理中小企業辦理記帳及報稅等專業工作,數十年來,在國家稅捐稽徵環境下,扮演徵納雙方溝通及橋樑的角色,也因此逐漸受到主管機關的重視。


民國七十四年四月一日,財政部發布台財稅第14089號函釋,明訂本業得以個人名義開設事務所,為本業走向合法之路的第一步,緊接著於民國七十六年,財政部准予試辦「代客記帳業者之輔導管理措施」,鼓勵業者辦理執業登記,舉辦專業講習,並將本業正名為「稅務會計記帳代理業」,全國各地業者紛紛響應,依據工會法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籌設職業工會。彰化縣業者遂於民國七十七年七月一日,正式成立「彰化縣稅務會計記帳代理業職業工會」,此即為本會之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