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轉本會全聯會電子公文
依據經濟部112年9月25日經商字第11204730141號函
全聯賢字第1120926-2號
主旨:因應經濟部組織改造,自本(112)年9月26日起,申請人向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申請公司登記及相關業務,而以即期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公司登記規費者,開立抬頭應為「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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