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轉本會全聯會電子公文
依據經濟部111.03.29經商字第11102409260號函(副本)
全聯賢字第1110330-1號
主旨:有關於一站式線上申辦公司登記案件,如申請人採用自行掃描上傳有大小印章登記表為應備文件者,如無特殊原因應儘量避免要求補送蓋有大小印章之紙本登記表。
本函之意旨,主要是要解決登記機關承辦人員對於線上申辦案件是否還需要請申請人後送紙本在認定上的困擾,該份公文應該可以減少承辦人強制要求申請人後送紙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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