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彰化縣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會首頁 > 最新訊息 > 會務(講習)通知 > (彰化分局) 110年度事務所大宗查調所得注意事項 | 回上一頁 |
(彰化分局) 110年度事務所大宗查調所得注意事項
代轉彰化分局通知:
彰化分局110年大宗查調送件時間為4月11日(星期一)起至4 月15日(星期五)下午5:30截止,僅供登記地址在本分局所轄北彰化的事務所先行送件;如逾期或登記地址不在本轄之事務所請於財政部規定查調時間4/28以後送件。
請會員注意:
1.身分證正反面請影印清楚,且勿逕以留存的舊版身分證充數,請確實與查調者聯繫並取得授權後再行提出申請,以免有偽造文書之嫌。
2.須附委託書,並蓋妥查調者印章及填寫好編號。
3.上述全部資料(申請書、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等)請自備信封裝入,並註明清楚人數。
4.系統4月28日才開放查調,請等承辦人通知再來領取資料。
5.符合稅額試算者,請列為優先輔導確認對象。
6.如逾收件期限,請於4月28日以後至查調櫃台排隊查調。
7.如提供之文件不齊(如:身分證非最新版),將不予查調該位委託人之資料。
相關問題請洽分機203 謝千侑先生
填寫資料表單請至公會網站>會員專區>查調所得 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