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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稽徵所)領取核定通知書
代轉北斗稽徵所通知-領取核定通知書
屬北斗稽徵所轄區之109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案件,記帳士或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可於111年3月1日~111年3月18日止,向本所營所遺贈稅股提出代領核定通知書之申請:
(一)請填列申請書並蓋委託營利事業印章、負責人私章及受託事務所大小章。
(二)代領取核通申請書,請按下列5類案件分別填列:1會簽、2公司查帳、3獨資合夥查帳、4獨資合夥擴書案件、5公司擴書案件,並按收件編號由小至大依序填寫。
(三)申請及領取日期:請於111年3月1日~111年3月18日申請〈代領清冊請分5類填寫,並分別按收件編號順序填列〉以便先抽存備領,並於111年3月31日至111年4月13日領取。
(四)代領案件中,如其核定結果為非免徴免退者,請再於申請書中刪除該案件。
有任何疑問請致電:北斗稽徵所承辦人王小姐(分機105) 或游小姐(分機102)
申請書請至公會網站>會員專區>國稅局申請書 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