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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110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等申報期限展延至111年2月7日
代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訊息通知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0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所得申報書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為111年1月1日起至2月7日止(法定申報截止日111年1月31日,因適逢農曆春節假期,順延至111年2月7日),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留意並如期完成申報。
該局說明,前開憑單可透過人工、媒體及網路方式辦理申報,其中網路申報便捷又省時,於申報期間內不受時間、地點限制,全日24小時均可上網辦理,例假日亦能照常申報。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可先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下載「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軟體並完成安裝,透過申報軟體之說明及操作步驟即可完成憑單申報作業,相關網路申報細節亦可參考該網站提供之「使用者手冊」或於「常見問題」查詢,歡迎多加利用。
該局特別提醒,於申報期限內如發現申報資料錯誤,可透過網路以申報軟體重新上傳,並請確認重新上傳資料之完整性,以免造成缺漏。如有憑單申報相關稅務問題,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申報軟體操作問題,請撥打0809-085188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王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