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轉員林稽徵所110.09.30中區國稅員林綜所字第1100804113A號
主旨:為加強民眾認識房地合一課徵個人所得稅新制,減少申報疏失及未申報比率,請會員協助輔導符合房地合一課稅範圍之民眾,於期限內申報房地合一稅,並鼓勵多加利用網路申報。
說明:隨函檢附「個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自我檢核表」1份,請協助宣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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