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彰化縣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會首頁 > 最新訊息 > 會務(講習)通知 > 本會全聯會訊息通知:疫情嚴峻,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繳納期限展延 | 回上一頁 |
代轉本會全聯會訊息通知
疫情嚴峻,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繳納期限展延:
為免納稅義務人持未展延之營所稅繳款書至金融機構繳納遭加計滯納金情事發生,請納稅義務人重新上網列印繳款書(5月24日起):
■依財政部賦稅署所得稅組110.05.21電子郵件說明:
主旨:有關5月31日前已透過財政部營所稅申報系統完成申報及列印繳款書,繳款書顯示繳款期限為5月31日者,得重新列印繳款書更新繳稅期間為6月30日之處理方式說明:
一、有關5月31日前已透過財政部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系統完成申報及列印繳款書,繳款書顯示之繳款期限為5月31日者,得採下列方式之一重新列印繳款書更新繳稅期間為6月30日於6月份繳稅:
(一)6月1日後(*另按)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44W4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稅額繳款書」項下填列基本資料及應繳金額,重新列印繳款書。
(二)6月1日(*另按)後重新安裝「財政部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系統」,重新列印繳款書。
二、營利事業倘欲於5月31日前繳納稅款者,仍可持原繳款書至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繳納。
■另按: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110.05.21電子郵件
主旨:(通知)配合延期申報,營所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預計於110年5月24日(星期一)上午5~7時進行改版作業。
依據財政部110年5月12日台財稅字第11004568860號公告,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影響,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展延為110年5月1日至同年6月30日,附件上傳展延至110年7月30日。
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及機關團體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之變更作業預計於110年5月24日上午5:00~7:00進行調整,若已進入系統完成審核作業欲進行申報上傳時,請盡量於110年5月24日上午5:00前完成上傳;110年5月24日上午7:00後才需進行申報上傳之案件,請更新為最新版本軟體,再進行申報上傳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