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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稽徵所)扣繳義務人可利用網路辦理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省時又便捷
代轉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109.12.30中區國稅員林綜所字第1090805858A號
主旨:扣繳義務人可利用網路辦理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省時又便捷。
說明:
一、扣繳義務人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簡稱非居住者)之各類所得,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開具扣繳憑單向稽徵機關申報。非居住者扣繳憑單,除現行人工及媒體申報,自106年1月1日起,可使用網路辦理申報。但逾期申報案件,僅能採人工,並不適用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網路申報。
二、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網路申報系統係全年24小時開放,操作方式與每月1月各類所得憑單資料電子申報系統並無不同,為因應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網路申報作業之需,該系統新增「申報單位填報繳款情形」畫面,扣繳義務人應於代扣款之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後,於前揭畫面自行輸入繳款資料,一經上傳成功,即完成申報,操作簡便,扣繳義務人可多加利用網路辦理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以節省親自到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遞送各類所得憑單、扣繳憑單及核驗扣繳稅款繳款書的時間及人力成本。
三、有關「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網路申報作業」相關資訊可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首頁(網址:https://www.ntbca.gov.tw/)服務園地→主題類→稅務專區→綜合所得稅-扣繳申報專區查詢,請多加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