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轉全國聯合會108.08.22全聯記帳報稅賢字第108101號函
主旨: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外國及大陸公司登記業務」,自108年10月1日起移轉由「經濟部商業司」接辦。
說明:
一、旨揭移轉業務項目如下:
(一)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登記管理、外國公司申請在臺辦事處登記;
(二)大陸公司許可及其在臺分公司登記管理、大陸公司申請在臺辦事處許可報備。
二、上開業務,可採線上(網路)申請、親臨櫃檯或將申請案件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辦理,經濟部商業司秉持一貫優質服務理念,提供便捷有效率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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