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轉彰化分局通知:
屬彰化分局轄區者,請於108年3月25日~108年4月12日領取收件編號為(5570,5576,5577一組清冊)及(5536,5540,5546一組清冊)之擴大書面審核之核通及會簽案件(5516)。請填妥清冊並按收件編號順序排列後,蓋公司行號之章及負責人章+事務所之大章及小章,至國稅局彰化分局6樓營所遺贈稅課許、吳小姐處領取。
帳 號:
密 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