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轉彰化縣政府通知 :
應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修正實施,自3月6日起申請商業登記抄本每份10元,需提供郵寄服務則另繳規費40元,故每份商業抄本自原110元調整為10-50元。另因經濟部一站式系統尚未配合修正,請暫先以現場或郵寄申請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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